第三十二日:盡我所能、廣傳福音
分享者:吳麗賢 Angel
經文:馬可福音 14:1-11
1過兩天是逾越節,又是除酵節,祭司長和文士在想法子怎樣設計捉拿耶穌,把他殺掉。2他們說:「不可在過節的日子,恐怕百姓生亂。」
3耶穌在伯大尼痲瘋病人西門家裏坐席的時候,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純哪噠香膏來,打破玉瓶,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。4有幾個人心中很不高興,說:「何必這樣浪費香膏呢?5這香膏可以賣三百多個銀幣賙濟窮人。」他們就對那女人生氣。6耶穌說:「由她吧!為甚麼難為她呢?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。7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,要向他們行善,隨時都可以,但是你們不常有我。8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;她是為了我的安葬,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。9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,都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,來記念她。」
10十二使徒中有一個加略人猶大,去見祭司長,要把耶穌交給他們。11他們聽見就很高興,又應許給他銀子;他就想怎樣找機會把耶穌交給他們。
宗教領袖(這班祭司長和文士是猶太公會的議員)一早已經對耶穌動了殺機,只是未找到機會。耶穌早已知道自己將要受死,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,最少三次明確預言(8:31,9:31,10:33-34),但似乎在這一群跟隨耶穌的人當中,只有那個女人和猶大有真正聽進去。然而,一個為到耶穌將要死就獻上名貴的香膏,一個就利用最後賺錢嘅機會出賣耶穌。其餘的門徒都是等着耶穌將來立國,爭做誰以為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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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我信了主並回到教會團契之後,將自己學習到的東西無私分享。在十月份,我還和團契部開了一個護膚講座,吸引街坊好友,讓更多人認識神的大能,做到傳福音的目標。我的得益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。感恩神能夠用我在這裡與大家分享,希望更多人能感受到神的愛和大能。
思想:
當我們回到教會聽道的時候,我們是否有倒空自己,讓耶穌的話語能進入?
鑰節:
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,都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,來記念她。」(可14: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