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日:背信棄義
分享者:雷詠閒
經文:馬太福音26:1-16
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,就對門徒說:2「你們知道,過兩天是逾越節,人子將要被交給人,釘在十字架上。」3那時,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。4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,殺他,5只是說:「當節的日子不可,恐怕民間生亂。」
6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,7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,趁耶穌坐席的時候,澆在他的頭上。8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,說:「何用這樣的枉費呢!9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,賙濟窮人。」10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,就說:「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?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。11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;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。12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。13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,作個紀念。」
14當下,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,去見祭司長,15說: 「我把他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」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。16從那時候,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。
這段經文帶我們進入耶穌在世最後一週的場景,首先記述一班宗教領袖耐不住了,一起商議設計殺害耶穌;接著重點落在一女人以極貴重之香膏澆獻給主,卻引來門徒的不悅,稱之為浪費,然後是猶大賣主。
當時猶太權貴,門徒,猶大及用香膏澆耶穌的女人都有福氣親身見到耶穌,但他們的回應就大有不同。權貴用一個好周詳計劃去殺耶穌;猶大則為了賺錢出賣耶穌;相比,女人帶左一個玉瓶,裡面裝住昂貴香膏,毫無保留地澆在耶穌頭上。其他福音書講及,這瓶香膏可以去到300個錢幣,差不多是當時社會一個人一年人工。我們從這段經文知道這些人,選擇了不同方式回應祂的臨在。
祭師長及長老為了鞏固自己的地位決定除掉祂。猶大為了錢出賣祂。女人則毫無保留地將香膏澆在耶穌頭上,但門徒則責備她浪費!不同的價值觀就產生了不同的思想行為。祭司長、門徒和猶大,他們都是著眼世上的生命。但女人卻把主放在第一位。
今日我們又如何回應主的救恩呢?是出賣祂還是為衪獻上最好的,最珍貴的?出賣不一定是殺害或賣耶穌換好處,那些是直接的;但間接的出賣就是犯罪;與魔鬼為伍,信異端。我們在今日假先知當道,社會迷信的風氣底下很容易會不知不覺犯上。在這個預苦期間,我們要特別警醒,不要再一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
回應祂為我們犧牲了生命,肉身受了無限的痛苦,我們能為他獻上甚麼?是有限的金錢?一個星期去一次崇拜的時間?還是我們的事業?甚至生命?
我反思自己有甚麼曾經獻上過給天父?我只能想到是金錢上的有限奉獻,以及拿出一點時間來去做義工,相比天父給我的恩典,實在微不足道,令我十分慚愧。如何補救呢?既然偉大的事工我做不到,或者我可以多為認識的人物做點事:年輕的與他們分享正確人生價值;年老的分擔他們的憂慮,喪偶的聆聽和陪伴他們,生活困難的幫助他們渡過難關,多做主喜悅的事,幫助身邊的小兄弟姊妹,本著基督愛的精神去做,遵守及實踐衪的教訓。
思想:
作為基督徒,我們為回應主耶穌的救贖,願意為主獻上多少?
鑰節:
我把它交給你們,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?(太:26:15)